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下发《关于提高“以旧换新”购房家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即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限上浮20%
记者 张洋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下发《关于提高“以旧换新”购房家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即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限上浮20%。
据《通知》规定,本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适用于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在一年内完成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缴存职工家庭。这意味着,满足“先卖后买”时间条件的职工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享受最高额度上浮20%的政策支持,有效缓解购房资金压力。
同时,《通知》对政策叠加问题作出明确说明,若职工家庭同时符合哈尔滨市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等其他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将以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不进行叠加计算。
据了解,近年来,哈尔滨市持续探索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思路,通过优化公积金政策、降低购房门槛等方式,着力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而此次推出“以旧换新”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是对前期政策的进一步升级,旨在通过“卖旧买新”的良性循环,盘活存量住房资源,同时带动新建商品房市场销售,形成供需两端的正向互动。
据业内人士分析,对于有改善住房条件需求的家庭而言,“以旧换新”往往面临“卖旧”与“买新”衔接过程中的资金周转压力。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提高,能够直接提升家庭的购房支付能力,缩短换房周期,让更多市民在改善居住环境时获得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政的出台,是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市民住房需求特点作出的针对性调整,核心目标是通过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降低合理住房消费的成本,让缴存职工在政策支持下更便捷地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记者了解到,政策落地后,市场反响积极。多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认为,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将增强购房者的入市信心,尤其是对“以旧换新”群体的支持,有望带动一批改善型购房需求释放,间接促进新建商品房去化。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哈尔滨市此次政策调整符合全国楼市调控“因城施策”的大方向,通过精准发力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既能避免政策“大水漫灌”,又能有效稳定市场预期。随着“以旧换新”等政策的推进,将进一步优化住房供给结构,推动房地产市场从“高增速”向“高质量”转型。相关人士表示,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地,预计将有更多家庭通过“以旧换新”实现住房升级,为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