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在城市化的发展过程中,对老旧房屋进行征收是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现实的一种真正意义的回归,是与客观事实相符合 的做法。然而,在当前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补偿机制、房屋征收以及居民的安排等方面。所以,应当 对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进行仔细的分析,然后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将房屋征收与补偿机制进一步的完善。基于此,文章就房屋征收 与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措施进行简要的分析,希望可以提供一个借鉴。
关键词:房屋征收;补偿机制;问题;措施
正文:1.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的内涵 在我国的《宪法》第13条中,有相关规定写到国家如果为了公 共利益的需要,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征收 并给予一定的补偿。在《物权法》中,也指出了对房屋征收的相关 规定。虽然征收行为和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但是实行征收行为是为 了国家的利益与需要,是具有正当性的,因此在各个国家的法律中 都已经被认可了。与此同时,为了保证公平,国家在对征收的正当 性进行承认的时候,也对征收权行使时必须要要以公平的补偿为代 价做出了规定。因此,对相关制定的本质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征收 行为是国家对公民的私有财产的强制性购买。 在《宪法》、《物权法》、《征收条例》以及《土地管理法》 等重要制度为依据的基础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制度所包含的对象主 要有房屋以及地上定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不管是由于商业用途或者是住宅用途,如果建设用地的使用 权由于房屋征收被提前收回的话,都可以被看成是政府在行驶征收 权。所以,实际上房屋征收的首要目的就是将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收 回,而房屋以及定着物的所有权则处于一个次要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