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主体功能区定位综合评定及优化完善——以遂溪县为例
涂紫琼 何佳惠 张昊丹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摘要:以《主体功能区优化完善技术指南》(TD/T1087-2023)的实施为背景,针对广东省沿海县区主体功能区优化调整的技术需求,提出了一套海洋主体功能定位综合评定及优化完善的方法体系。该方法体系主要包括确定海域评价单元、构建海洋主体功能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主体功能定位符合性判定规则以及提出陆海统筹的优化调整规则等内容。研究以湛江市遂溪县为案例进行实证示范,通过对其渔业、生态、产业功能的综合评估与原主体功能定位(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符合性判定,结果表明其定位“不符合”,并依据规则将其优化调整为“农产品主产区”。本研究为沿海地区科学划定陆海统筹的主体功能区提供了技术路径和实践参考。

关键词:海洋主体功能区;陆海统筹;指标体系;遂溪县

DOI:10.19569/j.cnki.cn119313/tu.202614003

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 2026年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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