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克剑
在全球化不断深入发展的今天,一些城市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繁荣的市场经济、丰富的文旅资源和开放的政策环境,成为全球消费者向往之地。这些城市不仅是区域乃至全球消费资源的汇聚地,更是文化、信息、资本和人才等交流的高地,这样的城市通常被称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是现代国际化大都市的核心功能之一。正如纽约、伦敦、巴黎和东京等世界名城,凭借其强大的经济体量、高效的消费配置和带动功能以及不断创新的消费趋势引领能力等,成为全球消费市场的制高点。这些城市共同特征是经济体量在一国之中占比较高、拥有较高国际知名度、具备举办国际重大活动和赛事能力、商业活跃度频繁且交通便利。
随着全球消费市场的日益融合,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通过引领消费趋势、创新消费模式,有效促进消费升级和产业转型,对提升城市国际形象和影响力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对于我国而言,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具体行动之一,有助于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我国对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战略布局有着深远的考量。2019年10月商务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目标: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指导基础条件好、消费潜力大、国际化水平较高、地方意愿强的城市开展培育建设,基本形成若干立足国内、辐射周边、面向世界的具有全球影响力、吸引力的综合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带动形成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实现这一目标,2021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国首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花落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等经济体量大且具备雄厚产业基础和较强创新能力的五座城市。且通过整体规划与局部推进相结合的方式,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的手段等,将这些城市打造成为新型消费示范区,不仅加快这些城市消费转型升级,还进一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今年11月商务部会同五个国际消费中心培育建设城市举办消费月,丰富多彩的活动、多重利好政策的下达对于提升消费结构、培育新型消费业态、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如今,距离国务院批准北京、上海等五座城市率先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培育建设已经过去3年多,这五座城市通过紧扣“国际”,聚焦“消费”,突出“中心”,推动培育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目前,五座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国比重超13%,中华老字号数量占全国32%,消费品进口占全国超50%,离境退税销售额约占全国80%,消费更有品质、更具活力。
尽管我国推动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仍面临消费环境国际化水平不足、创新能力有待加强、交通与基础设施存在短板、文化融合与传播能力较弱等挑战。对此,要继续优化营商环境,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吸引更多国内外企业和品牌入驻;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国际航空枢纽、高速铁路网、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消费创新,鼓励智慧零售、绿色零售等新型消费模式发展,支持跨境电商、夜间经济等新业态,提升品牌化引领,加强品质化集聚,满足多元化需求;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举办国际文化节庆活动,推广本土优秀文化,同时引入国际优质文化资源,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形象;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制定专项扶持政策,如税收优惠、资金补贴、人才引进等,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大战略。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基础设施、促进消费创新、加强文化交流和完善政策支持等措施,可以有效推动城市消费升级,提升城市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实现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作者王克剑:城市建设杂志社社长)
(编辑: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