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已经从个别地区的试点经验上升为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针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在现有的宅基地所有权与使用权“两权分离”的权利框架下,新设立农户资格权,进一步明确权利归属、明晰权利内容,在维护农村稳定的基础上,致力于农村的闲置宅基地和农村的房源。宅基地进行“三权分置”的是改革路上必须要进行的,各地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创新性的探索。本文重点分析了新的权利结构、三权之间的关系以及使用权放活的多种实现形式与多元居住保障形式。
关键词: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创新
DOI:10.19569/j.cnki.cn119313/tu.201905174
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 2019年5期